○被侵占16年的国有资产终“回家”
○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
○执行现场□柯畅本刊记者陈强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本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偏偏有一些“老赖”、“钉子户”,不但侵占国有资产16年,还租赁给第三方使用,非法生产经营。面对法院“三顾茅庐”的告知,视若无睹,拒不自动腾退。12月5日,肥东县人民法院便对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强行侵占国有资产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鸠占鹊巢”还转租牟利
早在2003年12月31日,工投公司与合肥市皖奇化工公司签订房租租赁合同,将工投公司名下原肥东磷矿选矿车间、精细化工车间、油库及院墙内23亩场地,出租给皖奇公司。同时约定付款期限,且皖奇公司不得转租。嗣后,皖奇公司未依约付款,且将场地转租第三方使用。甚至在政府巡查中发现该场地内竟有违法生产经营,造成宗地严重破坏。工投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皖奇公司的租赁合同,并要求皖奇公司返还上述承租车间及场地23亩、支付租金、违约金等。今年6月17日,肥东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皖奇公司返还承租的原肥东磷矿选矿车间、精细化工车间、油库及院墙内23亩场地,并支付租金、违约金等合计304850元。该判决生效后,皖奇公司未履行。工投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肥东法院依法向皖奇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材料,并于今年10月25日来到现场张贴,却迟迟不见被执行人有任何搬离的意向。该院随即于11月2日下达“最后通牒”,再一次向被执行人送达迁出公告。然而,面对法院“三顾茅庐”式的告知,被执行人依旧置若罔闻,拒不迁出。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打击抗拒执行,该院决定采取强制迁出执行行动。
16年后国有资产终“回家”
12月5日清晨7时许,寒风凛冽。大多数人还沉浸在香甜的睡梦中时,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0余名干警列队整齐,分乘七辆警车,在检察院、执法执纪监督及社居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奔赴现场,执行该起侵占国有资产、拒不腾退的案件。
抵达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控制场地出入口,拉起警戒线,全面封锁现场。在开锁公司打开厂区大门后,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分工,对室内物品逐屋、逐物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拍照录像,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参加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执行过程有条不紊。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努力,上午10时许,现场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在相关监督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将该租赁场地交付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工投公司。看到法院执行行动坚决有力,挽回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围观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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