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享口福,男子临时起意,竟在农田里私设电网,守株待“兔”。不料布下的电网却电死了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河麂。日前,肥东男子汪某某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被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6岁的汪某某,家住肥东县包公镇,平时一直在外务工。今年10月19日下午4时许,汪某某开车经过包公镇天王架山南坡时,发现一旁山芋田里的叶子有野兽吃过的迹象,并不时有野兔在奔跑。他临时起意,想要捕点野味吃,遂回家取了蓄电池、升压器等作案工具,在天王架山布下电网,守株待“兔”。
待一觉醒来,已是20日凌晨1点多。汪某某到田里收电网工具,这才发现三只毛是灰色的、长得像鹿一样的动物,被电死在铁丝旁。
看到电死的不是野兔,汪某某便用尼龙袋将三只动物装好,联系过以前交易过的买家,以18元1斤共计1140元的价格成交。后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3只动物均为河麂,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鉴于汪某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河麂三只,其行为涉嫌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遂被作出如上批捕决定。
洪珊本刊记者陈强
延伸阅读
发现国家保护动物怎么办
1.如果偶然间捕捉了不知名的动物,应该第一时间上网查询,通过地点判断,是否属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名册的一员。如不确定,也应该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2.及时汇报给林业部门,或者拨打110找警察帮忙,然后等待专业人士前来鉴定。不要觉得麻烦。保护珍稀动物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3.如发现地为国家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应该立即放生,不得私自饲养、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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