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每个做儿女应尽的义务,也是法律规定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是,在农村,却有部分子女不仅不履行赡养义务,还振振有词,摆出各种理由。当然,有些理由牵强附会,有些理由看似合理,但都不应成为子女不孝的借口。
宁国市万家乡西泉村刘老汉有三个儿子,三个儿子不但不赡养刘老汉,还拒绝与其见面,大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三个儿子如此对待老人的原因是,刘老汉多年来一直欺负母亲,年老了,还和母亲离了婚。
像刘老汉的三个儿子一样,长丰县朱巷镇90岁的陈老太虽有四儿二女,但经常吃不饱肚子,一日只能吃上二顿饭,且全靠邻居送。老人儿女向记者摆出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十几年前父亲去世后,老人被小儿子接回家中赡养,并由此拿到了父亲留下的4000元。一转眼十多年过去了,4000元钱早就用完了,但老人依然身体硬朗,越活越“精神”。小儿子觉得自己亏了,不愿再继续赡养,其他儿女认为,当初小儿子获得了遗产,等于一次性“买断”了赡养权,就应该赡养老人直至去世。
近日,记者到肥西县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村干部、退休老师等人员座谈,他们说,有的子女不赡养老人,是因为分户时父母分配家庭财产不均,长辈对待子女,偏袒一方,不能一碗水端平等。比如分房、分承包地等,不公正。有些老人喜欢老大,只给老大家带孩子,这样就招来老二老三等子女的不满,这也成了子女推卸赡养的理由。
有些晚辈不仅不赡养,还动辄就打骂老人。怀远县常坟镇就有这样的儿媳妇,对公婆,轻则动口,重则动手。老人多次找村、派出所,都没有效果。老人说,儿媳如此恶劣,可能是当年他了解到儿媳“不讲理”,从而反对这门亲事,从而招致儿媳不满,报复他们。
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以下拒养老人原因:在众多儿女中,其中一位因家庭条件差,无力赡养,其他子女遂不甘吃亏,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儿女年少时,遭受父母打骂;老人和儿媳娘家人有矛盾等。
除以上理由外,还有些是老人自身原因,导致子女一气之下不愿赡养,以此惩罚老人。肥西县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村干部反映,他们当地有子女不赡养老人,是因为老人有错在先。比如这些老人为老不尊,具有赌博、酗酒、拨弄是非等不良恶习,甚至还做出见不得人的事,遭到子女唾弃,给子女丢了脸。
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多部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老人是否再婚,是否有财产,也无论子女是否是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也不管老人有无过错,作为子女的,除非子女年幼时被父母遗弃而由他人抚养大,或者子女患有弱智、精神病等法定疾病,否则,都应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实际上,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上的赡养,也包括精神上的赡养。如果子女本身生活困难,物质上的赡养可以少一些,但经常看望老人等精神上的赡养是必不可少的。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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