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无业青年,为了满足上网花费,竟然盗拆铁轨,变卖废品,险些造成列车脱轨。 1月11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盗拆铁轨扣件的范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2年10月中旬,家住肥西县的23岁无业青年范某上网成瘾,在向父母要钱不成后,心情郁闷的他来到住处附近的铁路线旁,看着长长的铁轨,范某灵机一动,打起了铁路钢轨扣件的主意。 10月14日夜间,范某携带活口扳手将合肥东罗东三线二号道岔系正在使用的钢轨上用于固定钢轨的扣件141套连续拆盗。范某将卸下的扣件藏匿在铁轨旁的草丛中,准备次日将扣件拉走以废品卖掉。 10月15日,铁路巡线工人在巡线时发现钢轨扣件被拆盗,立即向铁路警方报案。经过警方的侦查,很快发现被范某藏匿在附近的扣件,及时恢复了原样。第二天,范某来到现场,发现被其拆卸的扣件又被装回铁轨,却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后果。连续三日的夜间,范某又分别拆盗该线路上的钢轨扣件73套、54套和90套,并将其中的54套销赃。综上,范某共拆盗铁轨扣件358套,价值人民币2400余元。 10月18日,范某在拆卸完90套钢轨扣件准备藏匿赃物时,被蹲守的铁路警方抓获。经鉴定,范某的4次拆盗行为均足以造成列车脱轨倾覆的危险。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拆盗铁路设备的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两个罪名,根据刑法的吸收原则,择一重罪处罚,最终对范某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田坤战同宝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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