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胡明兵 文/图
“好好的一个大王殿,肥西县的文物,一夜之间化为废墟,至今为止,没人受到任何处罚,真让人匪夷所思。 ”近日,肥西县紫蓬山管委会紫蓬社区居民程某向本报记者投诉。
他说,紫蓬山顶部的古建筑大王殿(原称李陵殿),已经历百年风雨,是古西庐寺原有的百余间殿宇中唯一幸存的三间,有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所立的李陵殿碑;殿堂正桁脊梁上刻的古字迹依旧醒目。1986年11月20日,大王殿由肥西县人民政府列为“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月30日深夜,这一历史文物古迹,被他人全部摧毁,片瓦不留。事件发生后,引起当地群众和广大游客的强烈愤慨。但时至近日,没有任何人为此负责。不知何故?
4月14日,记者来到位于紫蓬山上的西庐寺,在反映问题居民的带领下来到大王殿现场,昔日的大王殿已是一片废墟,到处是断壁残垣,碎砖烂瓦,废墟之上盖着一层塑料皮,只有原大王殿门前的两只石狮完好无损。
记者试图找西庐寺负责人了解情况,却被告知他不在。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此事肥西县政府已经在处理,不便接受采访,如果要采访,可以去肥西县委宣传部了解情况。
4月16日,肥西县委宣传部给本报传来《关于大王殿被损毁的情况说明》,说明中写道:大王殿位于肥西县紫蓬山,近20年来损毁严重,2014年,肥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紫蓬山管委会对此进行维修,至去年底主体维修工程已全部完工。紫蓬山管委会明确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损坏。 2015年3月30日晚10点左右,西庐寺擅自安排机械和人员,将大王殿全部拆除。得知消息,紫蓬山管委会立即向县公安局和文广新局报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肥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王殿被毁事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封存被拆除现场,锁定证据;全力做好西庐寺出家人员、居士的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宗教场所活动。目前,依法查证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中。
肥西县文物管理所席所长告诉记者,紫蓬社区居民反映的事件是事实,县领导已经召集文化、公安、国土、宗教等部门在一起,协商讨论此事,讨论事件的定性。现在在等县里统一口径和对事件进行定性,他们已将此事上报至合肥市文物管理处、安徽省文物管理局。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事最终将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修茸后的西庐寺大王殿。资料图片
拆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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