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肥西县畜牧水产局接到群众举报,派河上有电捕鱼船违法实施电捕。
经查,由于派河汛期,巢湖大量野生鱼类到派河上游产卵繁育,有几艘“三无”渔船在凌晨利用电捕工具实施偷捕。核实后,肥西县畜牧水产局立即与合肥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和巢湖渔政管理总站刘河渔政站联系,寻求增援。 10余名渔政员分陆上和水上两路开展执法行动,经过7个小时的奋战,共查到3艘涉案电捕船,查获电捕器具3套,野生渔获物全部当场放生。
派河是安徽省统一实施禁渔期的入巢湖主要河流之一,每年2月1日至7月31日是禁渔期,严禁任何形式的捕鱼行为。电捕行为是《渔业法》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由于电捕方式没有选择性,在捕捞过程中将鱼卵、大小鱼类一律捕尽,影响野生鱼类的可持续繁衍生长。肥西县畜牧水产局将对违法者依法予以处罚。
王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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