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建设项目中标后,企业如果没有按约定把项目建好,拖三拉四该怎么办?为保障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顺利实施,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认真落实标后履约主体责任,记者从市公管局获悉,2018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履约巡查工作正式启动。对巡查中发现的人员脱岗、拖欠工资、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工期延误等违约违法行为,将严格实施不良行为信息共享,予以联合惩戒。
市公管局巡查组一行来到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上派镇馆驿安置点棚户区改造工程、肥西县新港南区安置点等7个重点项目了解标后履约情况。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本次巡查情况看,部分重点工程仍存在项目经理缺位脱岗、标后更换项目总监,以及道路用地指标未落实、安置点解约纠纷等问题。”
巡查组要求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必须要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合同管理、项目监理等制度,采取措施强化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履约监督,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要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困难,跟进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各施工单位要坚持诚信履约,提高合同执行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监理单位要切实发挥管控协调作用,加强现场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施工规范,保障重点项目依法有序建设实施。
2017年,合肥市公管局联合项目招标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两场”联动,共组织对120多个项目开展了履约约谈和标后巡查,对一批违法违约中标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失信惩戒,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推动了交易市场发展,广大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法制观念得到强化。
今年,市公管局将联合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标后履约巡查力度,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人员脱岗、拖欠工资、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工期延误,非法分包、转包,以及拒签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等违约违法行为,将严格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行不良行为信息共享,予以联合惩戒。
(孙成斌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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