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变“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解决乡镇执法中普遍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问题。11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法制办获悉,自去年底在全省率先试点,在肥西县花岗镇和长丰县下塘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来,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据介绍,随着合肥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乡镇政府的管理领域日益扩展,管理事务日益增多,行政执法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和保障,面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属地管理责任重与法定行政执法权限少之间矛盾凸显。现行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权限少,且大多属于“僵尸条款”,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往往由于执法点多、线长、面广、人少,而无力全面顾及,导致“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严重。
对此,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多次赴乡镇实地调研,最终摸清家底理顺思路,明确要将经济发达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作为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构建乡镇执法体制全新格局。
2017年12月,经省政府批复,合肥市选择长丰县下塘镇、肥西县花岗镇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推进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秉持“管理急需、适度超前、难度适中、能够承接”的原则,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将县直部门城市管理、安监、农业、水务、环保、人社、文广等7个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给乡镇行使,其中肥西县115项,长丰县138项,并实施动态调整。
今年2月,肥西县花岗镇、长丰县下塘镇相继正式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了让行政执法人员掌握相关知识,达到快速反应的要求,合肥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协调省政府法制办,专题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和测试,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专门印发《经济发达镇相对集中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为规范执法提供指导和参考。截至目前,下塘镇综合执法局有22名执法人员、28名辅助执法人员,花岗镇综合执法局有13名执法人员和40名辅助执法人员。
试点开展以来,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得到加强。今年4月,下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当地一家餐饮店涉嫌无证经营。在以往,需要工商、卫生、城管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而现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就能前往执法,避免了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截至目前,下塘镇已累计执法138次,立案13件,结案9件;花岗镇已累计执法220次,立案2件,结案1件,以实际执法保障了社会秩序稳定。
(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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