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改革就要深化项目实施管理方式改革,要明确建设主体。跨区域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由上级水利部门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建设和管理;行政村以内的工程由受益主体(包括村集体、农民用水者协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他企业和个人)作为项目法人自主建设和管护。二是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制度,接受项目区群众监督。三是完善项目建设方式。鼓励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民主程序、实施方式、监管形式等方面根据实际积极创新。四是改进项目管理方式。重点在政策引导、项目规划、技术指导、信息发布、评审验收、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功夫,避免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大包大揽”。
——铜陵市政协
以培育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组织推动的方式,着力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才能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既建得成又管得好。
——芜湖市政协
建议重大水利工程应由中央财政承担,取消地方财政。对小农水工程建设,实行省、市财政为投入主,县级财政适当配套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并扩大奖补面。中央和省、市财政承担地方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增支经费的80%。省、市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投入,减轻地方压力。从省级层面加大相关涉水项目统筹规划和整合,发挥整体效益。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从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强基层水利站建设。
——庐江县政协
建议突出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县水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主要承担乡镇日常管护的指导、督促和做好行业服务。对少数规模以上较大的跨乡镇受益的水利工程,可由县水务局担负管理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不完全估算,全县水利设施日常管护经费每年需要2000多万元,这还不考虑人工费的逐年增长,资金欠缺多,建议省、市级财政从今年起,每年也要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理。
——无为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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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庐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