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9月16日电(记者 蔡 敏)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保障首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江城市带用地需求,安徽省近日专门出台20条土地使用政策意见,2010年至2015年,安徽省国土部门将连续6年从全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单列15%专项用于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入介绍,安徽省今后将对示范区内申报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置换计划指标向示范区进—步倾斜;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示范区内跨市、县有偿调剂使用。
从今年起,安徽省国土资源部门在验收确认置换指标时,统筹10%的指标将纳人省级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储备库,统—管理,并在示范区内有偿调剂;示范区内市、县(市、区)为皖北和沿淮三市七县垫付前期资金、整理建设用地确认的置换(挂钩)指标,可以有偿调剂给资金垫付方使用或作价人股在共建合作园区内使用。
据了解,截至今年上半年,皖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已获批建设用地10.49万亩,占全省获批建设用地的54.5%。
责任编辑/曹群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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