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供销社获悉,该市《支持“三农”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三农项目单位使用小额(10万元以下)资金,半年以内,可享受无息的优惠。
申请单位可填写申请表,提交给县(区)供销社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县(区)供销社推荐给市社恒汇公司。符合条件的项目一般可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借款。原则上5万元以内只要有市、县(区)供销社在职在编公务人员担保信用即可;5~10万元需项目单位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或县(区)供销社控股企业(如资产经营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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