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皮,是当今社会现象之一,虽不普遍,却也常见。它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运行带来很坏的影响,造成管理活动的效率下降,社会秩序被干扰,甚至导致管理与服务的缺位,引发不良后果,也有损政府部门形象。
担负社会管理职责的执法部门扯皮,危害最大。最近,由于合肥劳务“黑中介”缺乏监管,不法经营,导致安徽省二十四名远赴安哥拉打工者,一度工资无着,处境艰难。对“黑中介”谁来牵头管,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各有说法,据知合肥此类“黑中介”至少八十家,明知不合法,谁来牵头监管,还需协调。其实,我们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公共事务的各个方面,社会系统的各个部门,都是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控的,只有杜绝扯皮现象,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效率和质量,我们的生存环境才能更加和谐与安全。
商家与消费者,医院与病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开发商、物业与业主等之间,扯皮现象也屡有发生,当事一方为了获取赢利,甚至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采取欺骗,推诿的手法,另一方往往是受害者,相互发生矛盾,争执不下,最后诉诸法律,闹到法院,有的还演变成争斗,发生刑事案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我认为,扯皮现象要杜绝,各职能部门要本着执政为民的精神,切实履职尽责,不回避矛盾、转移矛盾、上交矛盾,在部门之间发扬合作精神,不搞本位主义,不在踢皮球上打主意,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联合治理社会的多功能型团队,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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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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