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于洪臣25日表示,足协杯决赛日期不会更改;选择合肥作为决赛地取决于两个因素。
于洪臣在当日出席中超公司与雷曼光电的签约仪式后作了上述表示。
于洪臣说,中国男足国家队与伊拉克队的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20强赛在11月11日进行,足协杯决赛定在11月19日,不会因国家队备战而改变。
而此前也有俱乐部希望将足协杯决赛时间提前,因为这样在中超联赛结束后(11月2日)球队可以马上进行足协杯决赛,队员的状态可以得到保证,但于洪臣表示这种可能性不存在。
在谈到选择合肥的原因时,于洪臣表示,按照足协杯章程,两个决赛俱乐部可抽签决定主客场,但是两家俱乐部都认为不需要抽签,最好放在第三地举行。
“按照中国足协章程,中国足协可以指定第三地作为足协杯决赛举办地,之前考虑北京只是一种选择,不是最终决定,所以按照俱乐部的意见,我们积极联系有意愿承办的城市。目前从球市及承办比赛经验考虑,选择合肥是大家商定的结果。”于洪臣说。
于洪臣表示,具体而言,首先合肥对于承办足协杯决赛表现出很强的主观意愿,承办比赛的各方面条件也都具备;再者我们考虑到合肥的球市很好,对于前期市场的反馈效果不错,这对于比赛能成功举办会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足协杯决赛将在天津泰达和山东鲁能队之间进行。在足协杯半决赛结束后,决赛在何处举办便成为媒体关注焦点。媒体首先猜测北京将成为决赛地,但天津泰达、山东鲁能球迷与北京球迷“恩怨”颇多,出于安全考虑,北京未能入选。(东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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