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安在线10月11日报道
省城“银河命案”10月10日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再审(详见昨日本版)。由于第三被告人李艳艳系未成年人,合肥市中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诸多疑点不仅没有解开,与一审相比,案情反而更加复杂,尤其被告人孙一新曝出案件可能还有“第四者”,更是陡添波澜。法庭内,控辩双方唇枪舌剑;法庭外,两名被告人的家人发生激烈争吵。3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10月10日,一审被判死刑的陶萍在法庭上继续为自己喊冤,说自己没有参与杀人。
孙一新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孙一新曾向管教干部检举了“小陶阿姨”,为何孙一新没有因此获得减刑或从轻判处?另外,孙一新及其辩护律师认为此案还有一个重大疑点没有排除:孙一新听李艳艳说,张桂芹会游泳,他将张桂芹推入水中还听见了呜呜的哭声,他以为张桂芹爬上来了,就匆匆离开现场,由此可以推测,张桂芹被孙一新推下水后不一定会淹死,张桂芹是否因为遭遇第二次侵害死亡,这种可能无法排除。
孙一新还说,除了站在法庭上的3人,此案可能还有第四者———王某,李艳艳的朋友。
10月10日上午,还没到开庭时间,庭外已挤满了人,他们是3名被告人的家属。由于李艳艳系未成年人,她的父母获准旁听,其余两名被告人的家人只得在外焦急等候。多名记者在法庭外采访时,陶萍的丈夫与孙一新的姐姐爆发了激烈争吵。
“心毒手狠,为了钱害人!”孙一新的姐姐指责陶萍将孙一新拖下水。
“你家不为钱把人推水里去了?怕是有刀还会拿刀捅吧?”陶萍的丈夫大声反击。死者张桂芹的丈夫薛某则默然看着两人争吵。
没有拿到分文赔偿的薛某则告诉记者:“我家不是做生意的,一点钱也没有,我也不知道陶萍他们为何要杀我们。律师告诉我,材料反映,他们还想杀害我们在上海的女儿。”据了解,薛某是上海知青,月收入仅一千多元,张桂芹在茶楼打工,月薪仅800元,唯一的财产是薛某母亲遗留在上海的一套房产(现由薛某女儿居住)。薛某说,一次搬家时,陶萍曾拿了他家这本房产证,他去跟陶萍吵架,起初陶萍不承认,后来又让张桂芹带回家了。
对于妻子与陶萍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引来杀身之祸,他至今都搞不清楚,因为“妻子脑子不太好”,有些事也不跟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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