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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按甲级收费 就应提供甲级服务房产局提醒,业主对物业公司应该提供的服务要“心中有数”

来源:新安晚报 2013-01-23 12:41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房产局提醒,业主对物业公司应该提供的服务要“心中有数”

“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是三级,为什么要收甲级物业费?”昨天,合肥市怀宁路某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物业收费将实行“一费制”,其中高层物业收费标准涨到1.44元/平方米。他注意到,这是合肥小区物业收费的最高标准。而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是三级资质。

对此,合肥市房产局人士表示,小区物业收费等级是根据开发商(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经物价局核定而最后决定的,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也能提供甲级标准的服务。

按照规定,合肥小区物业服务被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其中综合服务费无电梯住户在0.26元至0.84元每平方米每月之间;有电梯住户每平方米每月最低0.8元,最高1.44元。

那么如何判断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是哪一等级的服务?合肥市房产局人士表示,合肥市对于甲乙丙丁四个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服务标准都有具体的规定。具体的不同等级服务标准,市民可以在《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查询到。

因此,业主在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对其应该提供的物业服务“心中有数”。同时,业主如发现问题,可向所属区的住建局反映,督促物业公司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本报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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