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许谚 李萌 )离婚后,女儿被法院判给母亲抚养,可是不到两年,前夫就将女儿抱走,母亲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女儿。一年多过去了,合肥市民田女士饱受思女之苦,甚至还请过私家侦探帮忙,目前她唯一的愿望,就是能见女儿一面。
2010年6月,田女士与前夫签订了离婚协议,法院将女儿判给田女士。 2012年7月1日,前夫第一次来看望女儿,开车将女儿带走。安徽韶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律师表示,田女士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将孩子要回来。
新闻推荐
便桥将至少用两年老桥即将启动拆除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