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国家卫计委日前表示,将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法律条文起草,争取在今年出台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条例,推进我国控烟立法进程,推进地方禁止吸烟立法和执法工作。合肥市早在1996年就出台了《合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但是禁烟18年来,未开出一张罚单。在商场、医院、饭店等公共场所,虽大都设立了禁烟标志,但仍有人吸烟。
执行罚款措施禁烟令就能落到实处
各地禁烟规定不少,但如何对拒不配合的吸烟者进行罚款成为头疼的问题,以致于让“禁烟”成了徘徊在“劝阻”与“凭自觉”之间的无力条款。破解如何罚款、谁来罚款等一系列难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政策。缺少吸烟被罚的执行力,禁烟就是空谈。
要杜绝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罚款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涉及公共场所吸烟的罚款问题,应该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让禁烟罚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让烟民明白在公共场所吸烟是要付出代价的。只有不打折扣地执行罚款措施,才能有力地推动公共场所的禁烟步伐。
正方
@superman:当人们在禁烟区域发现吸烟者时,多数只能口头警告、劝阻,极少进行处罚,这样一来,禁烟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只有将罚款举措落到实处,才会有越来越多的烟民自觉遵守规定。
@方永勇:在国外,禁烟处罚不仅仅是针对公共场所的吸烟者,也针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双管齐下,一旦发现就重罚。我觉得,这不失为我们加强控烟管理的一种思路。
罚款难执行禁烟应重制约轻处罚
公共场所禁烟难,难就难在这一陋习根深蒂固,管理缺失,罚款执行难度大,禁烟令形同虚设。
有些人迅速把烟掐灭扔掉,没办法对他罚款;有些人认为区区几十块钱的罚款根本无所谓;有些人认为对方没权处罚他。执行难的种种现状导致合肥禁烟18年以来,未开出一张罚单。
由此看来,处罚并非禁烟优先选项。下一步,要继续增强禁烟管理的教育、引导和惩戒功能,形成充分的制约机制,让公共场所管理者、执法者与吸烟者,都有明晰的责任与义务。
反方
@王育才:烟民这么多,处罚怎么跟得上?公共场所禁烟是城市文明和个人素质的体现,禁烟应以劝告为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烟民自觉性。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出一份力,多一份认同,共同创造一个文明、有序、和谐的公共环境。
@房清江:充分赋予公共场所吸烟者处罚类型的选择权,如社区义工、公益劳动和罚款等,不以经济处罚为主要目的。同时建立违规者信用记录档案,与相应的准入门槛挂钩;建立公共场所禁烟履责情况运用机制,与场所的经营挂钩。
(孟根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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