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 47万买的房被人占据
“我花47万元买的新房,现在却被别人住着。”据李女士介绍,去年年底,她从兴海苑购买了一套约60平方米的二手毛坯房,并已过户。因生意较忙,房子一直空置着。李女士每月还按时偿还两千多元银行房贷。
3月26日下午,李女士前往新房查看,打算装修入住。“门锁被人换了,钥匙打不开门。”李女士说,就在她感到纳闷时,房门突然打开,屋内的一对老夫妻询问李女士干什么的。
在李女士表明身份后,老夫妻称,原房东欠他们钱,把房子租给他们抵偿债务了。“原房东早已没了踪影,根本联系不上。”新房被人占住,李女士感到十分憋屈。
>>>租户 房东答应租房8年抵债
昨天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来到兴海苑,找到了住在这套房内的项大爷老两口。对于李女士讨要房屋,项大爷也很无奈。“他欠我儿子钱,用租房来抵偿。”项大爷告诉记者,原房东王世民(音)与他儿子是多年朋友,因王世民借了7万元,无力偿还,遂将兴海苑的房子租给项大爷。
“租期8年,借条、租房协议都有。”项大爷说,双方去年8月签下合同,今年春节后,项大爷和老伴带着家具搬进兴海苑。项大爷表示他并不知道房屋已经卖给了李女士。
由于双方都联系不上原房东,矛盾较为激烈,李女士拨打110报警求助。辖区警方很快介入处理此事。
>>>律师 买房人可提出解约
记者昨日从辖区派出所了解到,由于该案涉及合同纠纷,警方已建议双方当事人走法律程序。
“李女士的情况比较被动。”合肥市12348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保护承租人权益,“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即虽然房屋产权已经变更,但是租赁法律关系依然有效。 项大爷租赁在先,李女士购房在后,需等项大爷租赁期满后,再将房屋交给李女士。
值班律师表示,原房主卖房时未告知李女士租赁事宜,属隐瞒重大情况,李女士可提出解除合同,并向原房主索赔。
“目前租房很少备案,买二手房存在一定风险。”值班律师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购买人需在合同内注明类似情况的违约责任,控制风险发生。
本报记者 许正文
去年年底,合肥市民李女士在新站区兴海苑购买了一套二手毛坯房,一直没有入住。日前,李女士打算装修,却发现房子被一对老夫妻占据。老夫妻坚称原房东欠他们7万元,房子已被租赁8年用来抵债。双方协调无果,无奈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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