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人先,是它的气度;引领行业,是它的高度。七年的栉风沐雨,一路的艰辛备尝,造就了今天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标准化建设的春色满园。
2014年1月22日,安徽省质监局转发国家标准委通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获批201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这是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首次入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也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入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为数不多的单位之一。
饮其流者怀其源。合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累累硕果的背后,凝结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公管局”)一班人艰辛的努力。
成立机构
——精心筹划
为从组织上保证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公管局专门成立了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卫东同志为组长,以中心、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树立行业标准的信念,协调推进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中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组织动员全体员工奋发有为,务实创新,积极参与,从而形成上下一心,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创新标准化建设——“合肥模式”日臻完善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事业踏上改革征途以来,致力于市场交易规则的不断改进。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形成制度,直至发展到今天走标准化之路,可谓竭心尽智。
通过大力实施 “体制+流程”、“制度+科技”、“规范+创新”、“监管+培育”、“标准+人才”五个层面的创新实践,着力推进合肥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监管”三大平台建设,从项目操作、运行模式、服务规范、质量评价、考核监督、电子政务、形象标识、日常管理八个方面逐步探索建立标准化体系。
一是规范制度体系标准。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合肥市公管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将制度建设放在首要位置。
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地方立法为切入点,率先在国内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形成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基础性支撑。 2013年5月1日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该《条例》填补了国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为在经济飞速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树立了“法制样本”。被《公共采购》杂志评选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年度10件大事之一,可谓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对出台的文件和规程进行系统厘定。修订完善了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通用服务和货物类、产权招租类、土地拍卖类等各类项目的招标文件范本和作业指导书;先后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业务审批暂行办法》、《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100多项,建立起涵盖“法规条例、政府规章、部门文件、业务规范、内部管理”五个层面,涉及“管理、服务、业务、监管、廉政”5大类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服务活动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和透明。
二是规范业务操作标准。
市公管局发布了2013版项目作业指导书,从标前项目申报受理、需求确定、标书编制,到标中开标、评标、定标,到标后约谈、回访和监管,实施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分段操作和分级岗位管理,明确分段、分级责任,制定分段、分级岗位书,提高工作透明度,防范操作风险,做到了任务明确、流程透明、责任清晰。
三是规范服务标准。
市公管局将服务标准化工作方针确定为“恪守标准、规范行为、持续改进、追求卓越”,即以“建立健全完善的标准体系,实现科学规范的工作秩序”为内涵,将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导入各项服务流程,建立工作质量标准,形成责任可追溯、质量可评估、流程可优化的工作管理新模式;简化和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业务操作一表单,业务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场式交易、一单式收费”,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是规范信息标准。
市公管局建立了以 “三库”、“三网”、“九系统”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平台,统一数据资源标准、统一平台技术要求、统一建设管理规范,实现了从业务受理、信息发布、报名缴费、答疑回复、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网上监控、保证金退还、合同备案到资料归档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和管理。
创新监管标准体系——实现资源效能最大化
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效能最大化,市公管局构建了“标前+标中+标后”立体式的标准监管体系。
一是严把标前。通过会员库实行交易入口管理,对入库会员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重大项目启动 “专家前期论证+科室审核+法规处备案审核”机制。 2013年,对轨道交通、“天网”工程、环巢湖污水处理DBO等重大项目进行标前论证、方案论证100余次,审核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书面文件9000余份,纠正设置不合理门槛要求、技术参数等违法违规及不公正条款500余条。
二是管控标中。全年现场处置开评标异常情况300余件,保障了开评标工作顺利进行;对评审专家采取“日常培训+定期考核+评价考核”的动态管理方法,全年共清退14名专家、对20名专家作出警告或限制评标6个月以上的处罚。
三是监督标后。建立重大项目约谈制度,全年组织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约谈和合同履约约谈400余场,敦促严格履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开展标后巡查,赴轨道交通、中科大先研院、大圩金葡萄拆迁复建点、环巢湖生态治理等重特大项目和民生项目开展标后回访、巡查,落实“两场联动”。会同市监察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会同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定点印刷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供应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会同市造价站对中心造价咨询拟入库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等。
四是创新监察队伍。 2013年12月31日,国内首支专业执法队伍——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执法监察支队成立,《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均对其进行了广泛报道。此举将进一步细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前、标中、标后的行政执法监察,重点查处规避招标、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在市本级和四县一市不间断进行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标后巡查,对全市重点项目、降幅异常项目、进场交易项目跟踪督查,着力强化执法监察制度体系,厘清查处职责边界,统一执法标准,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创新保证金标准化管理系统——勇占知识产权高地
市公管局统一调度,自主研发了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日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正式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标志着中心软件著作权实现了 “零突破”。该系统的研发和应用,实现了基本账户信息核对、保证金自动返还、计息和退息的功能,填补了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的空白,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合肥模式”的重要标志之一。
依托标准化专业机构——积极引智,培训人员
人才鼎盛是事业发达的根本保证。市公管局借助科研单位、标准化专业机构的力量,进行关键技术标准研发和标准化人才培训。继续深化与中科大管理学院的合作,依托高校的人才渊薮智力聚集的优势,对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项目案例进行总结提炼,固化形成理论体系,并对员工进行管理提升系统培训,指导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实践。
种种措施不胜枚举。
恒跬步者至千里。近年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标准化建设在业内稳居第一方阵,吸引了众多国内同行纷纷关注和效仿,2013年前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考察的各类代表团达135批1620人(次)。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晓康专程前往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研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听取汇报后对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的巨大发展助推了公共资源交易“合肥模式”的形成。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交易各方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真正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实现了“让政府放心、让企业得利、让社会满意”,公共资源交易“合肥模式”成效显著,为国内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2013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复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形势稍好,尤需兢慎。巨大的成绩面前,合肥市公管局保持了清醒的认识:改革让市场生意盎然,创新使事业英姿勃发。不管道路如何艰辛,无论形势怎样繁复,合肥市公管局都将围绕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的发展定位和“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的战略目标,以打造“体制更新、效益更高、环境更优、制度更完善、交易更公平的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目标,在2014年5底之前完成包括组织培训、编写目录、拟定标准、修改完善、建立体系等建立阶段工作;在2015年8月底之前完成包括实施准备、组织实施、开展检查、内部审核、持续改进等运行和自我评估阶段工作;到2015年12月底之前完成包括全面总结、准备材料、初审、申请评估等评估申请阶段工作。通过推进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运行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推进科学、规范、高效的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书写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新篇章。
(费非)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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