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桂运安)近日,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安徽名牌评价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4年“安徽名牌”评价工作。省内第一、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旅行社、旅游景点、宾馆和餐饮、商业零售、物流、检验检测等行业,即日起可向各市质监局和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申报。
申报“安徽名牌”的企业,应当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商标,具有一定数量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须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相关人员经培训合格。第一、二产业的农产品年销售额须达到3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额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其他产品年销售额须达到8000万元以上。第三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年营业额、纳税额须处于全省同行业前列;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关管理认证,并有效运行;需提供近两年内省级以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满意率达100%。值得注意的是,食品、水泥、蓄电池、饲料、复合肥及复混肥等产品暂缓开展安徽名牌评价。部分商标注册地不在安徽的招商引资企业,企业在安徽省境内有固定的生产(服务)地点且连续稳定生产(服务)经营三年以上,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也可申报“安徽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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