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会议获悉,《安徽省省级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出台,并提出省级节水型单位建设计划:到今年年底,20%以上省级机关,明年半数以上省级机关、10%以上省级事业单位要建成节水型单位。
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部省级机关均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驻肥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据悉,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将向合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申报。该办公室组织技术力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复核。审核通过后,省水利厅会同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获得90分以上的单位将通过验收。每年2月底前,上年建成节水型单位名单将公布并授牌,但节水型单位称号并非一劳永逸。有关部门将定期抽查,5年复核一次。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将取消资格,并在网站公布名单。
此外,方案还要求,公共机构要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器具。省节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重点加强食堂、公用卫生间等重点耗水部位的用水监管,杜绝跑冒滴漏。
在建设节水型单位中,要应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及时改造破损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新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并投入使用。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系统。绿化和景观用水尽量利用非常规水源。泳池、公用卫生间等用水量大的场所尽可能设置水处理再利用装置。
此外,干部职工要提高节水意识,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节水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进行目标考核。 本报记者 刘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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