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13年底,有群众反映,到公共服务窗口办理证照时,往往需要复印一些材料或提供个人照片,而附近的复印、照相点不但服务差而且收费高。 2014年起,合肥市规范公共服务窗口复印、照相等配套服务收费,采取“普惠项目坚决免费、收费项目公开招标”的方法,构建全市规范公共服务窗口配套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合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虹:
依附于公权力的高价复印和照相,不是什么市场调节的经营性收费行为,而是赤裸裸的“搭车”收费,政府必须强化监管。合肥市从2006年起,免收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助推了合肥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这一成功经验表明,优化投资环境要“少取”,决不能以财力不济、成本居高为借口,允许高价复印等“搭车”经营;必须按照“少取”的方法,启动取消收取复印费的改革。
此次公共服务窗口推行免费复印的工作实践表明,对“搭车”经营,政府监管不能缺位,而要强化监管。首先要开展专项清理,摸清底数。对无法律依据而要求提供复印、照相等窗口服务的事项,一律取消;对确需提供窗口服务但收费标准高于市场的,立即予以纠正。
其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按着“普惠项目坚决免费,收费项目公开招标”的原则,逐步构建公共服务窗口配套服务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先期对五类普惠型审批服务事项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再逐步向其他领域延伸。
再次,必须建立起管理的长效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市效能办起草了《公共服务窗口配套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办理户籍管理、社保五险、就业服务、福利救助、婚姻登记等五类普惠性审批(服务)事项时,应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对其他有偿提供配套服务的公共服务,由设立该公共服务窗口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按照“有效最低价”且 “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的中标原则,选择服务商进驻公共服务窗口提供现场服务。有偿服务应做到明码标价,设置标价牌,标明定价形式、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好的制度还要经得起各方监督,才有生命力。 《暂行办法》出台以后,除接受社会监督外,市纪委监察局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暗访活动,确保免费复印落实到位。今年前两个月,合肥市共为群众提供免费复印160多万张。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用制度管好“小事情”、用“小事情”优化大环境,才是作风的真转变和为民服务的真改进。 本报记者 张鸣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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