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九爷
文/三爷
地产男,无酒肉不欢
九爷年轻那会,失过几次恋,没日没夜地钻研王家卫。我记得九爷每次喝醉,就骚得不行地跟我们讲:水,越喝越寒。酒,越喝越暖。传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酒,叫醉生梦死,人喝了以后,会忘记买单……
我以前听过一个说法,人若是上了年纪,就会忘掉很多事情发生的缘由,唯独把那些事情延续下来,最终变为一种习惯。九爷醉生梦死了很多年,终于忘记了自己为什么喝酒,但不妨碍他喝醉。九爷的喝挂显然是属于经常性质的,有时候是我们灌他,有时候是他自己灌自己,有时候是不知道谁灌他,我们都讲他,你还是别叫九爷了,改名叫酒桶吧。不料九爷虎躯一震,怒目圆睁:你们才九筒,老子发财。
昨晚九爷又挂了,英勇壮烈在合肥酒吧一条街39度酒吧的路牙子上。时间是凌晨两点。我蹲在九爷边上,挑逗九爷。九爷半醉半醒,一会他睁开眼睛骂我。骂完,又沉沉醉去。
九爷骂我是有理由的,我不能怪他。昨晚的饭局,最初是两个美女约的我,当时我看只有我一个男的,就打电话给九爷:出来吃个饭呗九爷。九爷说:不约,男的,老子不约。我说:两个美女。九爷:马上到。
我给他电话的时候差不多六点,他答应我半个小时到。在给两位美女介绍的时候,我说:等会来的是安徽省比较著名的青年作家。中国有句古话就是说他的,人不可貌相。等你们见的时候就知道了。两位美女哈哈大笑,她们笑的意图我不是很明白。
九爷姗姗来迟。当时我一边喝酒,一边要讨好两个姑娘,非常尴尬,非常难熬,非常……坐立不安。一直从六点等到八点五十,九爷终于出现了。那一刻,九爷就是个天使,金光闪闪前来救场的天使。
九爷看了下桌子,没见到酒,怎么,不喝酒?两个美女说了:不好意思,我们都不喝酒。九爷看了下我,说要不我们两个喝点?要喝你自己喝,要不来个半斤的?我说。喝到兴头上九爷就控制不住了,跟我们提出要去吃烧烤。考虑到美女是艺术学院的钢琴老师,让人家一个听巴赫,弹贝多芬的,陪你去路边撸串,我感觉不是太合适。就说咱们还是去酒吧吧。美女听了松了口气,举手同意。
在车上,我和九爷交代了。晚上他要好好发挥,把美女灌醉。九爷说:你给我介绍的那女的长得一般,我没兴趣。我正色道:她也不是我带过来的,你就当回僚机好不好呢。九爷思索了一下,勉强同意了。
我死命和钢琴老师玩色子。哪知道九输一赢。九爷那边更惨,十输没赢。我给九爷一个眼色。九爷立马窜过来陪钢琴老师玩色子。结果九爷十输没赢,喝得小肚子跟小青蛙似的,两个眼睛直挺挺地鼓着。毫无悬念,走出酒吧的时候,九爷啪叽一下死在了酒吧门前的青石板上。留下一个姑娘照顾他,我带着钢琴老师恋恋不舍地走了。
任性的完美
文/苏素
自由职业,快时代里慢生活
真心觉得,“任性”这个词,用来形容小C,再合适不过了。
如果说长得好看的有“那年”,长得不好看的只有“匆匆”,小C绝对有着闪亮亮华丽丽的“那年”。据我所知,她的初恋从17岁那年开始,自那以后,就开启疯狂的刷新模式,大叔、正太、小鲜肉、甚至伪娘……一茬又一茬,你方唱罢我登场,如过眼云烟,反正她男朋友数量肯定比她换过的手机多。
终于有一天,当这朵美丽的花儿即将开到荼蘼,她被自己折腾得有些疲倦了。她想踏踏实实地开始一段靠谱的感情,却仍然心有不甘。问她有什么标准,她总洒脱地回答,其实也没啥标准,有感觉就行。我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之后,她依旧没有找到那个出现在阳光正好微风不噪的那天而又恰好穿了一件她最爱的衬衫的男纸。
就像她签名里所写的,亲爱的你是不是迷路了?怎么我等了这么多年都没等到你。
她觉得她的男神迷路了,而我极其不配合地跟她说,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男纸。结果收到了她发来的各种友尽的小表情。
小C有着妩媚而成熟的外表,内心却一直像个孩子,我不知道,这种所谓的感觉在她的世界里究竟意味着什么?是缘于外表的一见钟情?还是那种类似触电般的神秘感受?反正,就是这个所谓的感觉,导致她会如此执著于对完美伴侣的无限寻觅和幻想。
她的心中,一直存在一个幻境,总觉得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能够满足她所有想象的人存在,他出现的那一刻,雨停了,天晴了,花开了,月圆了……世间万物都恨不得为之倾倒,而她,将因此而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对于一个有着成熟感情观的成年人来说,都会理解,生活中压根就没有所谓的完美伴侣,我们不可能期待一段关系能够满足我们所有的需求。我们寻找伴侣的意义,是在共同的生活情境之中,互相关注对方的需求、价值和愿望,全力互相支持,做彼此人生的完善者和修葺者。
然而,生活和成长,有一部分终究是自己一个人的事,谁也无法代劳,即使亲密如伴侣。小C一直坚持不懈等待那个男神,是不是因为她内心深处一直觉得,只要等到了,她就可以不用学习人生道路上那些自己必须学会的事了?《乱世佳人》中,郝思嘉说:”我爱上了自己一手编造的东西。我缝制了一件衣裳,并爱上了它。当卫希礼出现时,我硬把那件衣裳往他身上套,不论合身与否。我不愿意看见他真实的模样,我爱的一直是那件漂亮衣裳,根本不是他本人。“
所幸,故事的结尾,她又说:“我一直爱着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她借此勇敢地暗示:“我不再为幻影所苦,我要为自己所编造的东西负责。
你得有属于自己的房间
文/CC
矛盾纠结体,混迹于艺术圈
伍尔夫曾说:“一个女人如果想写作,那她必须得有钱,和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坊间也有一句很诗意的句子: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如果搁在我身上,应该说:因为一个房间,爱上一个城市。
我搬到A地将近一年,也在单位宿舍将就了一年。由于经常去以前的B地出差,还保留着那儿的房子,在A地则和同事挤在巴掌大的小房间,衣服只能叠在旅行箱里,半个桌子根本放不下我的书。哪怕在室友搬出去后,我也无法将它当成家,倒是时时牵挂着B地的房子,那边是我的天堂,有客厅有书架、有芦荟、有吊兰……
我曾在小院子里晒太阳、读书、种花、运动,还曾大笔一挥,将水木年华的歌词写出来贴在墙上:“我亲爱的小屋,有你陪伴我的孤独,那时虽然有点艰苦,爱是我们唯一的财富。”很长一段时间,我总希望找到各种理由出差到B地,在自己的小屋里享受一个人的孤独。
最近A地宿舍拆迁,单位在较远的地方提供住宿,快速权衡利弊后,我毅然决然地在外租房。我用两天的时间,快速地完成了看房、签合同、搬家等事项,在身边小伙伴的帮助下,开始了A地独居生涯。
由于租到的房子久未住人,我经历了二十多年以来最困难的打扫体验。在B地时我过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上班、读书、运动、睡觉,做饭和打扫卫生这样的事在我看来纯粹是浪费时间。而今,我像小王子驯养玫瑰一样整理自己的房间,书摆在哪儿?是不是要添置一个书架?还是把小客厅布置成书房?鞋子摆什么地方合适呢?看来得买个鞋架,我还少只落地灯,少一个充电板……我边整理边在头脑列添置清单。
完成了所有基础工作后,再煲一锅养颜美容的红豆薏米粥,看着干净整齐的房间,成就感斐然。周五接到通知,下周一去B城出差,搁在以前,我肯定周五下班后立马走人,但有了自己的小窝,变得磨磨蹭蹭,离开的时间一再推迟,直到周一上午才不得不走,坐在车上发短信给闺蜜:“真的好奇怪,感觉这辈子都无法爱上的地方,竟因为有了自己的房间,而舍不得离开……”
一个房间,终于让我体会了生活细小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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