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浩
“不到10分钟就把卷宗准备好了,采用电子阅卷的方式真是方便快捷。 ”12月3日,安徽王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钱青龙在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的案件管理中心感慨道。当天,他早早来到包河检察院申请调取案件卷宗,几分钟后,检察干警就完成了对他的身份审核,把他所需要的案卷内容全部刻录在一张光盘内,送到了他的手里。
“查阅案件卷宗,是律师了解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手段,法律明确规定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相关的案件卷宗。但是,在传统阅卷模式下,查阅、摘抄、复制案件卷宗,往往要耗时很多天。”包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平告诉记者,案件的卷宗都是由承办检察官专门保管,律师如果需要调阅,必须先到案管大厅提交阅卷申请,案管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与承办人进行电话预约、取卷宗,阅卷完毕后再将卷宗返还。阅卷程序不仅繁琐,承办检察官还有可能因提审、出庭或者其他原因,使律师不能及时查阅到案卷材料,影响律师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25日,包河区检察院为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提高服务效能,实行了律师阅卷电子化。周平表示,此举改变了以往律师阅卷受限于纸质卷宗,需要与承办人约定时间才能阅卷、现场阅卷时间长、复印或者拍摄卷宗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大大提高了阅卷效率,充分保障了律师辩护权的行使,同时也减轻了检察官的工作压力。
为实现阅卷电子化,包河区检察院拨出专款购置了相关设备,在案件管理中心配备了1台高速扫描仪,4台速拍仪和专用电脑,配备了专用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扫描卷宗。案管中心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在对案件进行程序合法性审查后,即用高速扫描仪将纸质卷宗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对扫描后的每一页电子卷宗添加 “包河区检察院律师阅卷用”字样水印。 “一般情况下,当天收的案件卷宗当天就可扫描完成,卷宗材料多的话也基本上能在第二天扫描完。 ”包河区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张静告诉记者,截至11月底,已扫描并形成电子卷宗1014册。
“当律师前来查阅案件卷宗时,包河区检察院案管中心会统一接待,并把电子案卷现场刻录入到一张光盘内,然后交给律师。把厚厚的案卷材料压缩进一张薄薄的光盘,大大减少了律师阅卷的时间和费用。 ”张静告诉记者,案件资料数字化占用的存储容量很小,一张CD光盘可以存储2000页纸质案件资料的内容。而过去律师阅卷时,一个普通案件需复印近100页案卷,遇到大案、经济案就会更多了。 “今年10月,一名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由于案情复杂,卷宗材料有22本之多,每本卷宗有200多页,包河区检察院把卷宗的电子版刻在了3张光碟上,整个过程只花了30多分钟。如果按照传统的阅卷方式,光复印卷宗就得好几天。 ”
“要让好的工作形式持续下去,就必须将其固化成规章制度。 ”包河区检察院检察长潘孝峰告诉记者,该院先后制定了《案件查询与律师阅卷工作规定(试行)》《律师阅卷须知》和《接待律师行为规范》,通过制定规范性的文件来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度,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的行使。
新闻推荐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12月16日报道合肥蜀山区的搬迁故事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刘军“拆迁”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让老百姓搬家搬得满意?是很多人操心的大事情。家住安徽合肥蜀山区的高惠美最近就经历了一场热火朝天的“群众自治搬迁”...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