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很多消费者在拿到新买的手机后都会非常疑惑:为什么新手机还没开始装应用,内存就已经被用掉大半?答案是预装软件。手机在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一般都会被装入各式各样的软件,有一些软件是常用的,有一些软件几乎不会被用到。而当消费者试图卸载这些已经装好的软件时,却发现有些根本卸载不掉,有些虽然能够强制删除,但会影响手机的正常使用,甚至会影响售后服务。更有甚者,有些软件还会偷跑流量、盗取信息,手机预装软件已成为不少消费者“卸不掉的烦恼”。
■ 本报记者 陈树琛
用户体验:一部新手机,几十个预装软件
预装软件需要占用大量手机内存,拉慢手机运行速度,甚至自动联网消耗流量,给用户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
合肥市民朱小姐去年10月购买了一部韩国某著名品牌智能手机。 “刚买来就发现手机上已经安装了很多软件,什么地图、视频、新闻、网盘、天气预报,甚至还有扑克牌、麻将等游戏软件,很多软件我根本用不到。 ”朱小姐向记者抱怨说。
手机使用两个多月,朱小姐就发现手机运行速度特别慢,而且上网流量总不够用,朱小姐到售后服务店咨询,被告知手机被预装了很多软件,有些软件可以通过手机设置进行删除,有些软件却被装在“只读内存”里无法删除,要删除的话只能获得“管理员权限(ROOT)”,但这样一来厂家就不再负责保修。
朱小姐的遭遇正是很多智能手机用户面临的共同问题。一份来自深圳市消委会关于手机预置应用软件问题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调查的6873名消费者中,95.32%的受访用户表示购买的手机中存在预置软件,其中88.91%不可卸载。 98.6%的消费者认为预置应用软件不能正常卸载不合理。
在合肥大钟楼从事手机销售业务的小李对记者坦言,手机预装软件早已成为业内共识,一部新手机平均预装软件在30个左右,最少也有10多个,不少预装软件都具有后台启动的功能,随后自动联网消耗用户流量,这就是不少用户质疑自己根本没有使用任何上网功能,却经常面临昂贵流量费用的主要原因。
除了耗费流量,有些预装软件还被混入吸费或盗取用户隐私信息的恶意应用,甚至通过出卖用户个人信息赚回预装成本,给用户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即使没有这些隐患,由于预装软件需要占用大量手机内存,对于根本不会使用这些应用软件的用户而言,这是对手机存储空间的浪费,并会拉慢手机运行速度。
商家揭秘:都是利益惹的祸
单台手机每预装一个软件,手机制造商就可以向手机软件商收取一定的费用;而软件商则通过预置安装推广了软件,增加了用户使用量,进而实现其经济利益
本该是手机用户自由选择使用的个性化应用软件,为何被大量内置在手机系统里?记者为此咨询了中国电信安徽分公司的一位姜姓部门经理。姜经理告诉记者,手机厂商最初在手机内预装免费应用是为了服务消费者,为手机制造卖点。但后来,这一做法逐渐变质,成为厂商谋取利益的手段,用户的体验也越来越差。
“因为这里面有巨大的利益成分,不同的手机预装机构都是预装利益链条中的一环,在这个利益链条上,有手机软件商、手机制造商、各级代理商、手机经销商以及手机软件刷机公司等。 ”
通常来讲,单台手机每预装一个软件,手机制造商就可以向手机软件商收取一定的费用,制造商以此达到降低手机生产成本的目的,从而在市场上形成价格优势,而软件商则通过预置安装推广了软件,增加了用户使用量,进而实现其经济利益。这个利益链条上的其他环节也都是有着类似的经济目的。
由于智能手机的价格不断降低,已经很难再通过硬件赚钱,因此为软件商预装软件成为手机制造商、经销商、连锁卖场新的收入来源。数据显示,光国内最大的应用资源下载市场之一360手机助手中,就有上百万款手机应用,几乎所有的应用推广中,“预装”都成为了最具性价比的方式之一。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些预装大量软件的手机中,有相当部分都是运营商所推广的定制机和合约机,这些手机往往还会单独大量预装运营商的应用商店、邮件系统和通讯录等软件,情况甚至要较普通手机的预装更为严重。
业内观察:治理预装软件泛滥尚需时日
目前有多家公司逐步地推出卸载预装软件的功能,而一些手机制造商也开始限制预装软件数量;随着法规逐步完善、行业内自律逐步形成,用户将获得更多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手机预装软件乱象丛生,无形中已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严重侵权。从目前来看,手机预装软件至少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财产权、隐私权4种权利,急需严加打击和规范。
早在2013年11月1日,工信部就已出台 《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禁止生产企业在移动终端设备中预置具有擅自收集用户信息、损耗流量和费用、影响信息安全等性质的五类应用软件。现在《通知》实施已超过1年,但手机预装软件乱象并未真正解决。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通知》仅从手机出厂方面对手机制造商进行了某种约束,但却并未出台配套的监督实施和惩罚措施,手机从出厂到达消费者的这一阶段处在监管真空地带,为手机恶意软件预装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规定》仅限于禁止预装“恶意”软件,对于过度预装、占内存及不可卸载的软件并未提及。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手机预装软件只要不存在吸费或盗取信息等有限几条“罪状”,并没有法规对其做出限制。
无论是从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自由平等地位来说,还是从消费者保护法保护消费者自由选择权方面来说,手机应用软件都应当是开放性的,应当允许用户自由卸载且不影响手机正常使用。因为用户花钱购买的是具有特定功能的手机和能够保证基本功能使用的软件,多余的软件是商家的延伸服务,应当允许用户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安装或卸载。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有多家公司逐步地推出卸载预装软件的功能,而一些手机制造商也开始限制预装软件数量。随着法规逐步完善、行业内自律逐步完成、用户获得更多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手机预装软件乱象可以被抑制,但是何时能够彻底根除,取决于相关监管部门的整治决心和监管惩罚力度有多大。
@金豆逗兜兜:凭什么用管理员权限删除软件后就不给保修呀?手机商家为了使自己拥有和保持最多的利益渠道和最大化的利益,就制定了种种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这种行为一定要打击。@省略号_fzk:其实我一直挺费解。用户购买了手机,手机就属于用户,但是用户却不拥有这款手机的最高使用权限?那我这是在租借你的手机吗?用户想办法ROOT后,就不提供售后服务了,这算是什么逻辑?
@JX刘小扣: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利是法定的,是不言而喻的,政府主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保证法律规定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而不必坐等社会呼吁和消费者请求。
@陈海洋1984:手机预装软件乱象能不能根除,取决于整治决心。如果对手机厂商提出严格的要求,迫使厂商去整肃各级渠道,加之运营商的有力配合,必然能使消费者免除预装软件泛滥的困扰。
@溪旁有菊:这方面可以学习美国。美国出台了 《移动设备隐私权法案》,在执行和处罚上可操作性强得多,不但明确规定了第三方软件在安装和获取用户信息时应取得用户许可,针对违反法案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本报记者 陈树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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