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多地迎来祭扫高峰,关于殡葬改革的话题也再次成为焦点——
■ 张永生
“死生亦大矣。 ”生老病死,人所恒有;好生恶死,亦人之常情。殡葬,在传统文化中是一个忌讳的话题,长期以来如同蒙上一层黑纱,看不清、看不透。死亡的“成本”究竟有多高?3月25日,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中国社科院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殡葬绿皮书: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4-2015)》提到,北京地区的殡葬消费平均42837元,市区居民达80000元,超出2013年年均工资1万余元,成了压在居民心口的不能承受之重。 3月26日,新华社报道 “一个骨灰盒,养了多少人”,直击殡葬业“白色暴利”。
上述情况,只是殡葬消费日益高企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尽管很多地方出台殡葬惠民措施,合肥等地还施行基本殡葬免费,但现状仍令人尴尬。又岂止尴尬?成本二三百元的骨灰盒翻到四五千元,不足半平方米的墓地动辄好几万元;殡葬业自2003年挺进“十大暴利行业”榜单以来一直居高不下。
殡葬业是一项公益事业,殡葬产品是一种公益产品,本不应与暴利扯上关系。实际上,任何借逝者之名掏生者腰包的牟利行为,都应受到谴责。可问题是,它不仅沦为赚钱的工具,更有成为民生缺口的危险。个中原因,有关方面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物以稀为贵”,如北京近十几年没有增加一分土地作为公墓用地,原有公墓的面积也没有扩大,“僧多粥少”,自然价高者得;二是“非理性消费”,传统讲究逝者入土为安,生者也要心里好过、面上好看,往往不求好的但求贵的。因此,解决方法也很简单,一是增加供给,二是理性消费。这些话有一定道理,但没有触及实质。
先说“非理性消费”。理性消费是有前提的,它需要产品有选择、成本够透明,还需要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实是消费者既没多少议价的余地,更难具备理性消费的情绪。再说“物以稀为贵”。公墓稀缺只是结果,关键是为何变得稀缺。一方面不增加公墓的供给,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对各种“天价”进行必要的干预,这等于是在人为制造公共资源的稀缺。正如有论者说:目前大多数地方的殡葬业服务虽说是市场化运营,但其背后所对应的实是亦政亦商的半市场格局,是一种行政垄断性质的授权经营,如殡葬业市场主体大多是民政部门的下属企事业单位。由此可见,“物以稀为贵”“非理性消费”都是表象,行政垄断下的“独家经营”才是实质。说市场却缺乏公平竞争,说公益却悖离公益属性,“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纠缠,公益性与商品化不分,正是殡葬业乱象频现的根源。
治理殡葬业乱象,关键要向垄断开刀;倒因为果,只会偏离方向。主管部门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经营,左手权力、右手资源,自然让监管方失去监管的动力,也让被监管者没了漫天要价的顾虑。可以说,不触及行政垄断,不改变“独家经营”,无论何种举措都只能是“小打小闹”、避重就轻,不要说治本,恐怕连治标都难。不少地方曾对殡葬收费服务的价格进行限制,一段时间内也确实收到一定效果,但有关各种“天价墓”的新闻还是时不时刺人眼球,从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这一点。
破除殡葬垄断,目的是斩断主管部门与殡葬业主体的利益链条,让公益的归公益、市场的归市场,显然不能靠主管部门“说了算”,而要靠法律明确界定。主管部门有哪些权力,负何种责任,都应有一本清账。原因不难理解,目前从事殡葬业的企事业单位大多与民政部门有着 “血缘关系”,而后者又是殡葬改革的主导部门,即便愿意抽手,不会在改革中狠不下心、下不了手,留“尾巴”、给“退路”,也容易让人产生猜想。因此,从更高层面特别是法律层面予以廓清很有必要,也是法治的应有之义。
殡葬业的痼疾由来已久,让殡葬业回归公益属性的呼声日益强烈。只有真正坚持民生本位,时刻把公益放在首位,深化殡葬改革、打破行政垄断,才能破除行业乱象,纾解民生之困。这需要智慧,更需要决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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