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对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房、规划布局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各区、开发区应出资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或经规划部门批准同意,依法盘活现有闲置办公用房、厂房、仓库、车库等发展社区商业,用于支持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心应选择地理位置适宜、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原则上每个社区建设1个,其规模应与社区人口、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相匹配,适当考虑发展需要;对新建小区,规划部门要结合城市规划统筹考虑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布局,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以组团式为主,商住相对分离;对已建成小区,可根据实际整合完善现有业态和原有商业设施,形成较为集中的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可以组团式建设,也可以沿街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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