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韩晓峰 记者吴量亮)记者9月25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经省政府授权,该厅当日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面向14家2015年第二批安徽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团成员,定向承销发行了60.3亿元置换债券。
同7月23日安徽省首批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100.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一样,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方式,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最终确定定向发行60.3亿元置换债券,包括一般债券34.5亿元,专项债券25.8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6.9亿元、5年期债券23.2亿元、7年期债券10.4亿元和10年期债券19.8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3.47%、3.65%、3.86%和3.85%,均较同期国债利率上浮16%,对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效果明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可采取公开招标和定向承销两种方式。今年以来,省财政厅除采取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两批政府债券161.1亿元外,还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了两批政府债券663.2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已成功发行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824.3亿元,为缓解市县政府筹资压力、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债务风险、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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