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热线65179666报道 最近合肥市民孔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丈夫去世后留下一笔存款,可自己却不知道银行卡密码,对此银行表示想取钱需公证处公证,可公证还得孔女士的小叔子回来签字,这让她无法理解。
■记者核复
今年1月份,孔女士的丈夫因病逝世。近日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孔女士无意中找到两张银行卡,经查询,里面共有13000余元的存款。因不知道银行卡密码,孔女士去银行申请取钱时,对方让她先去公证处公证。“到了公证处,工作人员查阅了我的资料后,表示公证还需要丈夫的弟弟回来。”孔女士称,这让她感觉很不理解,因丈夫和弟弟早就分家,而且继承人应该是父母、配偶和子女,现在为何还多了个丈夫弟弟呢?同时孔女士表示,小叔子常年在北京打工,本身也不识字,回来一趟很不方便,“现在丈夫的父母也不在了,我和孩子都同意取钱,难道没有小叔子同意就不行了?”
昨日,记者从公证处获悉,原来孔女士的丈夫去世后,其父亲还在世,也就是说,其父亲与孙女士都享有继承权,“虽然不久后老人也去世了,但根据规定,他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孔女士的公公在实际接受儿子的遗产前死亡,那么他的另一个儿子仍对这笔遗产享有继承权,也就是所谓的“转继承”,因此如果孔女士想要取钱,一定要征求这名继承人的同意。 记者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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