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郜征)“合肥放价了!”从上周末开始,这个有关合肥楼市的传闻传播甚广,并称物价部门在商品房价格备案网页上标注的红字就是“放价”的证明。但安徽商报记者了解到,这行红字是对去年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开发商自定楼盘价格政策的重申,并非新出规定。
从上周开始,合肥滨湖等区域一些楼盘在合肥物价局官网商品房价格备案网页上登记的价格的变动,引起了各方关注。安徽商报记者注意到,的确有部分楼盘在物价部门网站上的新备案价格相比以往同一小区不同楼栋上涨较为明显。
同时,在每个小区的价格备案页面上方,都标注了一行红字“根据价格政策规定,商品房价格管理属市场调节价,其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制定”。围绕这行红字,不少本地网络均解读为“合肥楼市价格真的放开了”。
记者查询相关文件了解到,实际上这行红字内容与去年6月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一份《意见》中的内容相同。这份《意见》第五条明确:“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有关部门在办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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