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合肥市保障房已经进入实质性配租阶段。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了解到,今年第1批申请市级公租房的个人情况已经开始公示。通过公示后,市级公租房一旦交付,这些人将成为合肥市市级公租房的首批使用者。
此次进入公示阶段的205人,全部来自庐阳区范围,既有外来务工人员,也有新就业人员,工作单位既有企业,也有机关单位。“公租房申请是常态化的,符合条件的市民随时可以申请,会根据申请人条件进行配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合肥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则需同时符合的条件有: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持有就业地居住证;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 谷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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