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就拿到优质offer,毕业生小王却没料到自己会在租房时栽跟头,一次性被骗光生活费一万多元。而小李求职时更是遭遇连环骗,导致家中损失7万余元。蜀山区法院昨日发布两起针对大学生的骗局,租房、求职成大学生上当受骗重灾区。
[案例一]租房遇“李鬼”被骗万元
2014年7月,应届毕业生小王在合肥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他想在蜀山区附近租一套房。一天他看到心仪的小区贴有租房广告,便与“房东”联系。当日8时许,自称是房主彭先生的男子带小王看了房。小王对房子很满意,价格也不贵,于是签订租房合同,男子要求一次性交清半年租金及押金,小王东拼西凑缴纳11200元。
可谁知,小王准备搬家时遭遇真房主才知受骗。而这名“李鬼”为骗钱也是蛮拼的,他真名叫张某,通过网络了解到涉案房屋对外出租信息,遂计划冒充房东出租该房屋骗取租金。他多方搜寻后找到了该房屋的钥匙,就在房屋门口消防箱里。此后,他将招租广告贴在小区门口。
蜀山区法院判处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法院提醒:大学生们在租房时最好选择正规可靠的中介公司,在查验房东证件、合同齐全后再缴费租房。其次,中介公司也应规范租客看房流程,以免因流程漏洞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案例二]报考事业单位“托关系”被骗
毕业了,找个“金饭碗”再好不过了。2013年4月,小李参加事业单位的统一公开考试,父亲为这事托一名自称有关系的朋友刘某找人帮忙。
刘某表示需要5万元疏通。小李父亲依言奉上,但事情毫无进展,最终小李考事业单位失败。此后,刘某表示此事他已尽力,但奈何打点不到位,并表示为弥补要为小李找个好工作,但还需要2万元请客。
直至次年,一家人多番催促,刘某玩起了消失。民警调查发现,这7万元全被刘某归还个人债务。
蜀山区法院判处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责令退赔小李一家经济损失。
法院提醒:目前公职类的考试都采取阳光操作,毕业生不要妄想走捷径,而要不断努力,提升本领。另外,此案也给大家提醒,在找工作时,尽量选择可靠的、合法的中介机构,而不是到处找关系,以免得不偿失。 汤笛 刘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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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