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青川)合肥市摄影家协会会员郑善宗给合肥市65中拍摄了一幅摄影作品,被合肥市海顿学校用于招生宣传。郑善宗对此十分不满,一纸诉状将海顿学校告上法庭。
据了解, 2014年12月,郑善宗应合肥市包河区教体局邀请,在合肥市65中拍摄了一幅摄影作品,内容是合肥市海顿学校化学老师武学良带领学生做“蜡烛燃烧再探究”实验的画面。 2015年1月,该照片被省内一家媒体刊登,郑善宗发现作品的署名不是他,内容也被改为“精细的科教研助力海顿学校发展”。为此,郑善宗将海顿学校及侵权作者告上法庭。
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善宗确为该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而海顿学校未经郑善宗许可,既不署名也不支付报酬,构成了侵权。 7月22日,法院判决海顿学校一次性赔偿郑善宗5000元。
然而郑善宗认为,学校用他非在海顿学校摄影的作品作广告招生,且将原作品的内容改变,刊发在媒体上,篇幅有半个专版,是虚假宣传。该媒体发行20余万份。用这样的冒名宣传作假误导广大读者,达到抢生源欺骗家长送孩子到该校上学目的,性质极其恶劣。郑善宗要求海顿学校赔偿10万元。目前,已向合肥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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