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找行政机关败诉或被纠错的原由,合肥市人民政府推出了“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 10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自去年底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已先后对5起行政复议案件开展了7次回访。
■八种情形开展回访
2015年12月,《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回访规定》出台实施。该规定明确提出,如出现行政复议决定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违法并要求重新作出的、变更决定的等8种情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可以对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申请人、第三人进行回访。
回访申请人、第三人时,可询问被申请人是否在复议决定要求的时间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对被申请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回访被申请人时,则可以查看该行政机关是否按照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建议书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改进行政执法、有效防止类似违法或者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再次发生,以及是否依法做好矛盾化解、善后维稳工作等。
规定还明确了回访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时间及方式。在行政复议决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应当安排承办人对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访;必要时可以邀请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特邀执法监督员及法律顾问参加复议案件回访工作。
■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目前已开展回访的5起案件,包括孙某不服合肥市房产局未按法律规定向其公开政府信息案、刘某不服新站管委会未向其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案、黄某等人不服瑶海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申请复议案等。而这其中,合肥市法制办对申请人孙某回访了两次。
2016年上半年,孙某以想在合肥市购买经济适用房为由,多次向合肥市房产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随后又以合肥市房产局为被申请人向市政府提起了8次行政复议。这8起行政复议案件,合肥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1件、维持1件、驳回2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责令重作2件。鉴于房产局被纠错率较高,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决定对该案启动回访工作程序。今年5月6日、7月14日,合肥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两次回访了申请人孙某。“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法制办工作人员还对我进行回访,这种对待工作的方式和对待群众的态度,非常值得称赞。 ”孙某说。合肥市房产局表示,回访有效解决了市房产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面临的很多困惑,该局将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发生率。
■四结合增回访效应
据悉,为增强回访工作的整体效应,合肥市政府法制办拟在今后的回访中努力抓好“四结合”,即把案件回访与开展普法宣传相结合,在回访中通过以案释法、接受咨询、发放资料等方式,主动向当事人开展现场法制宣传教育;把案件回访与加强督查指导相结合,在回访被申请人时,针对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意见与建议;把案件回访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通过案前答疑解惑、案中实时沟通、案后回访反馈,深入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案件回访与强化责任追究相结合,如回访中发现被申请人不履行、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者存在故意刁难当事人、对当事人打击报复情形情节严重的,市政府法制办可以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并向人事、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人事、监察部门应将处理情况向市政府法制办通报。 ·本报记者袁中锋·
新闻推荐
自创自编自导自演的大型文艺晚会“幸福大联欢”在合肥精彩上演。整场晚会精彩纷呈,引人入胜,为全局广大员工献上了一场企业文化盛宴。徐国康摄
月8日,中铁四局第八届企业文化节上,由该局员工自创自编自导自演的大型文艺晚会“幸福大联欢”在合肥精彩上演。整场晚会精彩纷呈,引人入胜,为全局广大员工献上了一场企业文化盛宴。徐国康摄...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