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号法庭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包河区300多名乡镇、社区、街道、村委会负责人及从事拆迁安置相关工作的同志在这里参与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正在公开审理的是该区义城街道郑伏社居委党支部书记郑圣涛、社居委主任殷宏斌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包河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围绕证据与法律,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公开课。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出,犯罪嫌疑人郑圣涛、殷宏斌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2009年~2014年间,郑圣涛担任包河区义城街道郑伏村党支部书记,殷宏斌担任村主任。根据分工,在郑伏村拆迁安置工作中,郑圣涛对拆迁安置申报资料第一榜公示负总责,殷宏斌负责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郑圣涛、殷宏斌滥用职权,并收受安置申报户钱财,使数十人得到违规安置。郑圣涛违规安置面积计1575平方米,违规发放安置过渡费计123万多元,滥用职权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438万余元。殷宏斌违规安置面积计900平方米,违规发放安置过渡费计54万余元,滥用职权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34万多元。
为感谢郑圣涛、殷宏斌在安置问题上的关照,得到违规安置的多家安置户给其送了钱财,郑圣涛收受他人钱物共计9.7万元;殷宏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5万元。
郑圣涛、殷宏斌还先后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未经组织决定,私自挪用郑伏村大建设资金给私营业主使用,且超过3个月未归还。其中,郑圣涛挪用公款230万元,殷宏斌挪用公款210万元。
2016年9月9日,包河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郑圣涛、殷宏斌依法提起公诉。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的一个高发领域。拆迁安置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不断加大该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自2010年以来,仅包河区检察院就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2件37人,占同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35.5%。
同时,包河区检察院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活动。此次庭审就是将预防腐败、警示教育、法治观念融于各个诉讼环节之中,通过生动的现场教育,让参加庭审的乡镇干部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并以此为鉴,保持警钟长鸣。
犯罪嫌疑人郑圣涛、殷宏斌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将择期宣判。
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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