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沛)购买新能源汽车,今后不仅可以享受购车、换新补贴和城市泊车的免费,还有充电补助金拿。记者月9日获悉,合肥最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中明确:将为购买新能源汽的个人补助充电费。
根据细则规定:对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在与中央财政政1:1配套的地方补助资金中安排元/辆,用于充电费用补助和私用充电设施安装。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从年起,用于充电费用补助和私用充电设施安装的元/辆补助资金,直接兑现给消费者。
消费者向县区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审核所需材料,经过相关审批后最终将由市科技局负责拨付至消费者。
需要注意的是:从年起,享受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注册地限于本市范围内,且两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外地,公共领域消费者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的需报推进中心备案,且只能在注册地范围内转让、过户;非注册地户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市财政补贴资金的,需在注册地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基金;享受市财政补贴资金的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确需移除的需报推进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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