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有了实质进展。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8月17日,该修订草案将举行听证会,并公开面向社会征集5名听证会代表。
房价涨了,房屋维修资金仍旧按照总房价的比例来收取是否合理?合肥房屋维修资金能否按照面积收取?关于现行维修资金按房价比例收取的问题在市长热线中频繁出现,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此前在公开回复时表示,合肥市维修资金交存政策仍按《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尚未收到有关维修资金新政策的通知。按照老办法,合肥维修资金未配电梯的物业按购房款总额的1%交存;配电梯的物业按购房款总额的2%交存。
本月举行《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部分条款听证会,合肥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或调整。
不仅如此,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也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重要工作事项之一。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透露,合肥市将结合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积极做好《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准备工作,探索维修资金归集模式。
为了更科学更民主地施行决策,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决定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组织召开修订《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部分条款(草案)的听证会。
听证会征集普通公众代表和城乡基层居民代表5名,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到2017年8月14日止。相关报名表格可通过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网(http://www.hffd.gov.cn/ )下载。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乐天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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