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4月27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定》在会上获得通过。 此次通过的规定对邀请列席会议的人员范围进行了明确,市人大代表原则上每届邀请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实现基层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全覆盖。会议在审议相关报告、议案等议题时,可以适当安排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作审议发言,参与评议、测评和会议安排的其他事项。但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市人大代表不参与会议的表决。晨报记者 于巧妮 新闻推荐 为保障合肥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氛围,合肥市轨道交通公司与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场所乘客行为和商业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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