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农委获悉,《2018年全市农业生产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根据方案,本月起至今年9月20日,合肥市将在全市集中开展农业生产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增强农业生产防控火灾能力,严防农业生产中亡人和较大火灾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地职能部门要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组织单位职工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组织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着重加强对温室大棚、农机农资库棚、易燃易爆仓储、渔业船舶、农村沼气等重点场所的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方案指出,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重要农时、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重点加强“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和农作物秸秆还田、机收作业、粮食烘干、渔业生产、棚(室)内生产、农村沼气使用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严格督促相关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足相关消防设施和装备,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消防部门,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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