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31日下午,合肥高新法院公开对陈某国(已判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刘某及另一名被告人李某(女)开庭宣判。
合肥高新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5月,被告人李某委托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某国向被害人索要债务,陈某国遂指派犯罪集团成员被告人刘某、左某国(已判决)、任某亮(已判决)等人前往南京帮助被告人李某索要债务,并在陈某国的授意下,将被害人看管在其租住的民房内长达几日,期间以恐吓、威胁,不让其正常休息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偿还债务。
合肥高新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女)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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