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合肥市民政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多维度筑牢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切实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大城乡低保工作力度
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市区、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调整为户月人均639元、602元。进一步扩大保障面,采取“收入核减”纳入一批,针对部分低保边缘家庭,在核定家庭收入、财产时,适当考虑家庭成员残疾、患重病、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1-7月,全市城市低保保障人数27600人,累计发放资金1.07亿元;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62061人,累计发放资金4.83亿元。
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市级民生工程项目。本着“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切实做好救助保护、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落户安置、回归家庭和源头预防等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全市共设立6家救助管理站,51处临时救助站点,18家定点救助医院。1-6月,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590人次,使用救助资金565.9万元。
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市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工作人员岗位、社会组织专业知识培训、社会组织为有需求的留守儿童提供个案式服务。截至6月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10158人,留守儿童一人一档;困境儿童数量11572人,全部录入了全国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实现无户籍儿童入户率100%、辍学儿童100%复学的目标。
落实孤儿保障政策
建立与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率联动的基本生活费用调整机制,2019年集中供养和散居标准分别维持每人每月1519元、1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全市享受孤儿保障1577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307人,散居孤儿27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95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145.8748万元。
做好特困供养人员救助
完善和规范特困人员档案,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截至6月底,全市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6268人,发放保障金1.39亿元。失能半失能3193人,集中供养168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3%。科学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提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20%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同时按照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分类分档发放。实施新一轮特困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取消赔付病种限制,分级兑现赔付标准,进一步减轻特困人员因疾病、意外伤害造成的个人及供养机构经济压力。
万晓源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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