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根据《合肥市“文明创建再出发 城市管理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市文明委出台《合肥市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8月起,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将联合开展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遛狗不牵绳”和“犬粪不清理”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现象,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全面摸排养犬情况并入户宣传文明养犬
据悉,合肥市限制养犬区包括市区二环路以内区域、大蜀山游览区、机场、开发区建成区,上述区域为此次重点整治区域。
合肥市将成立合肥市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以及各区、开发区为成员单位。
专项整治时间为今年8月至年底,并将持续开展。“即日起,各辖区街道、社居委将上门全面排查小区内养犬的种类、数量和养犬人信息,并向居民广泛宣传文明养犬要求,摒弃遛狗不拴犬链、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和犬只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市文明办创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合肥市将在公共场所依法合理设置一批便民的犬粪清理工具和物品,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志愿服务活动。
携犬出户时未拴束犬链处1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方案》规定,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公安局负责城市养犬的登记管理、犬只留检、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等工作。根据《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2005年修正)》(以下简称《条例》),市公安局将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养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第(五)项“携犬出户时,犬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和商场、饭店、浴池、体育场、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第(四)项“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对犬主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分别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此外,按照《条例》,“在限制养犬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对无人看管的犬只,由公安机关予以收容”;同时对市区内的流浪犬开展收治工作。
为更好发动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养犬行为,市公安局开通市民投诉举报热线(110),受理、查处“遛狗不牵绳”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市城管局将“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纳入数字城管事件采集进行处理,并将道路和绿化带内犬粪纳入清扫保洁范畴。
城管部门将加强公共场所执法巡查和处罚力度,对放任犬只随地便溺的犬主,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饲养人未即时清除在公共场地遗留的宠物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市城管局开通市民投诉举报热线(12319),受理、查处“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76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城区犬类狂犬病免费免疫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类狂犬病的免疫管理、监测,发放犬类免疫证,并做好犬只集中饲养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以及犬诊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为了提高宠物狂犬病免疫率,本着方便居民、加强监管的原则,合肥市已委托76家动物诊疗机构作为宠物狂犬病指定免疫点,开展城区犬类狂犬病免费免疫。
(记者 束芳)
新闻推荐
合肥首条自动驾驶5G示范线出炉 中巴车和轿车两种车型将首批上路
继合肥首批“合肥造”无人驾驶摆渡车进入量产之后,合肥无人驾驶领域又出好消息。8月8日,记者从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