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合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合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近年来,合肥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致力把合肥打造成为全省示范、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如今,合肥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居一流。
合肥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全省居一流
“近年来,合肥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居一流。”合肥市司法局局长刘晓文介绍,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合肥市连续十年位居第一;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合肥市连续五年位于第一方阵;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2018)》报告中,合肥市政府透明度位居全国第六。
近年来,合肥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合肥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一系列方案和指导性文件,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合肥市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自2012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合肥市已培育创建两批100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现了创建范围在全市覆盖、向基层延伸。
多个立法项目全国首创
为实现对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与推动作用,引导、保障、规范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合肥市坚持“立法破冰”。其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等立法项目,属全国首创。
2016年,全省及全国省会城市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出台。此外,出台的《合肥市开发区行政执法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开发区执法体制机制,有效破解开发区执法体制不顺、机制不畅等难题。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实现了公务员交流轮岗的法制化、常态化。
在立法过程中,合肥市逐步形成了智库专家、立法工作者、基层立法联系点相结合的立法起草模式,建立健全政府立法机构与政协沟通机制,在全国领先、在全省居首。其中,创设的市政府法制办主导、第三方参与的规章立法后评估模式,先后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
市直53个部门152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
“例如大家关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合肥市便通过多项法律出台与法律服务等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刘晓文介绍,合肥先后出台《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及配套文件,对多项营商环境内容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同时,持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实现了G60科创走廊9城市“零距离”综合审批。2019年9月1日起,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开展“减证便民”整治专项行动,精简率达58%。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市直53个部门152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平均承诺时限5.03个工作日,平均申报材料1.09个,政务服务大厅“最多跑一次”实施事项100%。同时,提升法律服务,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仅2018年全市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2850家,提供法律意见2600多件。
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已形成
在重大决策制度体系方面,合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合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还先后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征询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提前介入、实施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以及政府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形成了完备的“2+X”科学决策制度体系。
为构建重大决策咨询大平台,合肥市先后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考核办法、津贴补助试行办法、挂职律师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智库专家“外脑”作用。目前,已基本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向村(居)延伸,初步形成了覆盖市、县、乡三级政府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2015年,合肥在全国率先建立采购法律服务制度,定期全面评估资源库运行情况,目前,招标入库的律师事务所扩充至34家,经办律师增至563名。
对执法行为全覆盖、流程化监督
在执法行为监督方面,合肥市构建“制度+科技”法制监督新模式。依托省政府“一库四平台”,即政府权力项目库、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的工作模式,建设融合各类监督资源、覆盖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制监督平台,实现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覆盖、流程化监督。
同时,健全执法监督常态机制。2010年,合肥市在全国首创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全程晒行政处罚行为,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截至目前,共招募群众公议员十一批1026名,目前在聘公议员200名,开展群众公议1309场,公议案件3975件。经过群众公议的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因复议或者诉讼被依法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近年来,合肥市还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1+3”制度体系。自工作开展以来,合肥市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规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共415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城市管理、道路交通执法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全覆盖。
此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常态开展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轮训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全程规范辅助执法行为。目前,市直部门共有1499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行政复议纠错功能进一步发挥
在纠纷化解方面,合肥市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功能。2019年上半年,合肥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95件,受理623件,直接纠错率14.76%,综合纠错率23.11%,行政复议纠错功能进一步发挥。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达到了“四个一”的效果,即办理一个案件、调处一个矛盾、处理一批问题、教育一方群众。
同时,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与审议方式。在全市普遍设立基层复议受理点,对首批38个受理点进行了集中授牌,推动行政复议受理环节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倒逼公平公正办案。常态开展典型行政复议案件回访,针对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等重点案件开展回访60次,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高质量完成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
下一步,合肥市将高质量完成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创建工作。目前,市级综合示范创建项目、县级单项项目已经按规定完成了上报。下一步,合肥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做好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案卷评查等环节的配合工作。
同时,合肥市将进一步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力争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在合肥贯彻落实。
晨报记者 刘畅司晨晨报制图 李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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