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垃圾分类来了,扔错垃圾或将受罚200元。《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被列入合肥市人大立法计划。据悉,合肥市城管局组织起草了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从2019年9月13日起至10月12日,该局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草案,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3月15日,合肥正式实施了《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是一部政府规章,而此次《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则是须要由合肥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法规,具有法律强制力。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合肥市人民政府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并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草案(征求意见稿)初步明确,合肥市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制度,区、街应当向社会公开选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实施桶边值守,参与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监督工作。
拒绝、阻挠城管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取证;拒不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拒绝改正的……这些行为都属于“拒不改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处罚力度,初步明确,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草案(征求意见稿)也紧盯中末端运输、处理,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及处置单位加大处罚力度。
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单位“混合处置、未及时处置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同意擅自停业、歇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草案(征求意见稿)初步明确,合肥市将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告示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个体回收人员上门收集。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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