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12月12日,江淮晨报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获悉,《合肥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未来,专项资金将采取预算控制法,每平方米审计结算价300元以上(含300元)的,市级每平方米承担180元;每平方米审计结算价300元以下的,市级承担审计结算价的60%。
老旧小区整治内容重点包括:小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消防安防、雨污分流、房屋外立面整修等基本整治;适当推进建筑“节能”“适老化”等提升整治内容。根据办法,专项资金采取预算控制法(即每平方米审计结算价原则不突破300元)。每平方米审计结算价300元以上(含300元)的,市级每平方米承担180元;每平方米审计结算价300元以下的,市级承担审计结算价的60%。剩余资金由区(开发区)承担。单个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以下的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市级资金拨付,由各区住建局和开发区建发局自行组织立项和初步设计,统一汇总或以标段为单位申请一次性补助资金。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定三年。晨报记者 王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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