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唐欢通讯员缪妍张燕
2019年1月至11月,受理家事案件662件,审结634件,其中委托(派)家事调解员调解家事案件446件,结案418件,调解成功286件,调解成功率高达68.4%,家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13天,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推行家事调解员制度以来,家事纠纷的调结率超乎最初的预期。
作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庐阳区法院如何引入社会力量、化解家事纠纷难题?12月17日,记者走进庐阳区法院,一探究竟。
●重在探究纠纷背后隐情
“调解案件的过程,时常会彻夜难眠。案件的来龙去脉,家事纠纷的症结点,都会在我脑海里一遍遍回放、整理。”家事调解员李小军是街道的社会救助专管员,自2018年底正式受聘为庐阳区法院家事调解员,已经参与多起案件的调解。对于家事调解这项工作,她的最大感受是,家事杂糅了情与理,要想“断清”,必须透过现象探究背后的隐情。
10月2日,她和另一名调解员接受委派,共同调解王某和阮某离婚后财产纠纷及抚养费纠纷案件。因为案件关联,合并调解,李小军和调解搭档认真研究了案情。因王某和阮某协议离婚时,作为丈夫的阮某将2套房产全部给妻子王某,同时约定承担孩子抚养费以及房产的一半按揭款。因阮某离婚后一直未支付抚养费以及按揭款,王某将阮某起诉至法院。
在联系阮某进行材料送达时,李小军了解到的情况是,两人离婚协议中约定给王某的住房中的一套是阮某父母卖了唯一住房后为儿子阮某购买的,现在儿子离婚了,阮某父母也居无定所。于是夫妻离婚上升为两个家庭的纠纷,这让李小军感到,仅仅以案件本身调解,无法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思量再三,李小军和搭档决定跳出案件,从诉状里并未出现的房产纠纷入手,抓住两家矛盾的关键,让阮某父母有个稳定的住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作为原告的王某,反而成为调解工作的重点。在单独谈话2次,电话、微信沟通多次后,王某最终同意,其中一套房产让阮某的父亲占有40%份额,不再追究阮某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和按揭款。
●全情投入是调解的关键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大兴派出所民警刘冀是首批调解员中调解率接近100%的调解能手。因为自身工作性质,刘冀的日常非常繁忙,他将调解工作都安排在下班后、节假日,电话沟通、车里调解、上门调解,都是他的调解常态。
8月23日晚10点左右,刘冀和调解搭档完成一场抚养费纠纷的上门了解情况的工作。
当晚7点,他约到案件的被告,了解了被告的想法后,就立即给原告打电话,得知原告在家,顾不上吃晚饭,就和搭档赶到原告家中。原告是和母亲单独生活的少年,起诉父亲增加抚养费。10多年未见的父子,情感的疏离让矛盾很难调和。父亲坚持称自己做生意缺钱,无法满足原告增加抚养费的诉求。刘冀没有放弃,三轮面对面调解,最终被告答应每个月支付3000元生活费。
作为家事调解员队伍中年龄最大的一位,年近七旬的伍炳崇对调解工作专注投入。在调解一起冲突严重的继承纠纷中,他提前与家事法庭法官对接,进行法律上的分析,掌握法律规定和调解的幅度。同时,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及时给予指导,对调解思路和方案给出了很好的建议。在伍炳崇看来,法官指导、全程助力对家事调解至关重要。
●可持续性探索出实效
据了解,家事调解员是庐阳区法院进行家事案件诉调对接的机制之一。自2018年以来,庐阳区法院与区委政法委、区妇联以及辖区司 法所、乡镇社居委等部门及民间调解组织联动 建立了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2018 年 8 月,庐阳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推进庐阳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的实施意见》。
2018 年底,庐阳区法院从各行各业选聘 60 名热心家事调解工作的群众担任家事调解员,在辖区街道和社居委挂牌成立了多个家事调解 室、联合调解室,与区妇联携手,从妇女干部中 聘任了 23 名家事调查员,专门调查婚姻状况、子女抚养、继承、赡养等案件情况。
庐阳区法院设立专门家事法庭,配备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资深人民 陪审员以及多名书记员,实现审判人员专业化 和审判设施专业化。法院受理家事纠纷后,确 定承办法官,内勤根据案件在地域、行业等级方 面的不同特征,委派给相应的家事调解员进行 调解,该案的承办法官点对点指导。调解成功 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立即安 排开庭判决。在诉调对接过程中,结合具体调 解工作,庐阳区法院还出台了具有实操性的《家 事调解员工作指引》,从送达程序到调解程序进 行了详细明确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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