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冒充“中介”推荐房源,又自称“客户”向中介求租房屋,一名男子钻租客和中介互不认识的空子两边欺骗,进而签订虚假合同骗取租客租金。近日,合肥包河警方侦破一起骗取租客房租案件,嫌疑男子曾被人用同种方式诈骗,便产生以此骗钱的想法。
房租比市场价低五六百?
小陈今年大学毕业,12月1日,他来到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某公司上班。想在附近租房的他,在一个租房QQ群里进行了咨询。很快,一个自称周某的人主动联系小陈,周某称自己是合肥某房屋托管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和房东谈房价,每月房租比市场价要便宜五六百。小陈信以为真,双方约定12月2日中午看房。
在骗取小陈信任后,周某又在网上联系了合肥某房产中介公司,称自己需要租房,并按照小陈对房屋的要求寻找房源。周某与该房产中介公司也约定在12月2日同一时间看房。
按照约定的时间,三方在滨湖世纪城某小区北门见面。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带领小陈和周某看了一套房子,小陈比较满意。事后,周某以“还需要再看看”为由,支走了工作人员,接着与小陈约定当天下午签订合同。
下午3点左右,周某与小陈相约在滨湖金融港见面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周某要求小陈“押一付三”,并编造理由说房屋钥匙第二天才能给。小陈有点不放心,但又经不住低廉房租的诱惑,提出先“押一付二”,周某也“欣然同意”。随后小陈支付了3450元房租给周某。
不久,当小陈按照合同上的电话号码联系房东时,发现是空号。再联系周某,手机也已停机,小陈这才发现自己被骗,赶忙跑到小区物业咨询房东信息,发现与合同上提供的信息根本不相符。此时,小陈确定自己被诈骗,于是到包河区滨湖派出所报警。
被抓时正与其他客户见面
接报警后,滨湖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锁定了嫌疑人周某的行踪。12月11周某出现在滨湖某大饭店时,被守候多时的民警当场抓获。此时,他正在和其他客户见面,准备实施诈骗。
据周某交代,其租房曾被骗,便想以同种方式去骗钱。因租客和中介互相不认识,租客以为其是房产中介人员,房产中介公司则认为其是跟租客一起看房的客户,从而达到两边欺骗的目的。
目前,周某已被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对房屋及房主信息进行仔细核实,以防被骗。面对“房东直租”“朋友介绍”“未到期转租”价狂甩”等关键词时,务必留个神,多点警惕。如果遭遇诈骗,应保存好相关的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合公新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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