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上午,接群众举报,位于青龙潭路与芮祠路交口高速时代御府在建工地外,一个集装箱公厕占据路面,影响行人通行。
接举报后,县城管局立即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现场发现一个长5米、宽4米、高2.5米的集装箱占据整个非机动车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现场调查询问核实,该集装箱为某建设集团项目部放置。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上门对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沟通、解释,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确因建设等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堆放和搭建的,应当经市容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过耐心说服教育和法律法规宣讲,该项目部负责人意识到占道行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并立即联系车辆,自行清除。
下一步,县城管局将加强对城区在建工地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巡查管理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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