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5日,合肥市2020年“四送一服”企业电力优惠政策落地宣讲会在市政务中心召开,通过专项支持政策宣讲为企业减轻用电成本。
在降价情况方面,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合肥市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网公司在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据介绍,按2019年用电量2607253万千瓦时计算,5个月期间共可为企业减轻用电成本约3.8亿元。
对于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对合肥市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免收需量(容量)电费至 2025年底。
同时,对港口岸电运营商、机场岸基用电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收需量(容量)电费。这项优惠政策可由企业直接同供电公司对接享受,无需提出申请办理。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2月1日至6月30日,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在支持性优惠政策方面,2018年起,合肥市对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给予暂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目前,属于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范围的,向市发改委商价处提供申报材料,商价处经审核材料、现场核实后,给予批文,再由供电公司进行办理。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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