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已经出炉。从7月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具有合肥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计算到月,含当月)的老年人,可通过社区和网络平台两种途径申请高龄津贴。
根据办法,此次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合肥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计算到月,含当月)的老年人。合肥市区(开发区)发放标准由市级确定,各县(市)发放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高龄津贴按月发放,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高龄津贴申请可采取社区和网络平台申请两种途径。社区申请方面,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以及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同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网络平台申请方面,自2020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内,也可通过“合肥市养老服务平台-子女客户端-高龄津贴窗口”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户籍在本市内发生异动的,老人或其代办人应在30日内告知迁出社区和迁入社区,村(社区)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异动信息录入合肥市养老服务平台。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迁出本市和去世的,老人或其代办人应在30日内告知原社区,迁出区应根据信息系统调整情况,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其高龄津贴。对于当月新增的高龄老人,从当月新增发放。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骏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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